近日,在372路公交车上,一名醉酒男乘客在要求中途下车被拒后,先是用脚踢踹下客门,随后又推搡乘务员,随后驾驶员拨打了报警电话。
5月29日晚上7时左右,372路2556号公交车驾驶员李卫峰、乘务员袁彩梅驾车由后金发往台东,当车驶出维客广场车站一段时间后,一名中年男子要求下车,乘务员袁彩梅解释说:“我们规定必须到站上下客。”被拒后,中年男子情绪非常暴躁,先是用脚连踹两脚后门,袁彩英上前制止后,中年男子不断威胁驾乘人员“你们等着瞧”。之后中年男子冲到前车厢,使劲拍打袁彩英的肩膀,并用力掐捏。驾驶员李卫峰见状后立即停车,将中年男子推开,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见李卫峰报了警,中年男子准备跳窗逃跑,被李卫峰拦住。
晚上7时14分,民警来到事发现场,该男子开始认错,说自己喝醉了酒,一时冲动。由于身体并无大碍,乘务员袁彩梅也就没再追究。城阳巴士分公司汽车三队书记马希亮告诉记者,为了乘客的人身安全,公司规定驾驶员必须进站将车停稳后,再让乘客上下车,也希望广大乘客能够理解、体谅驾乘人员,不用以为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公交集团提醒:若乘客对公交驾驶员有意见,可以通过拨打青岛公交集团热线电话85929111,进行反映。在行车途中,乘客不要与驾驶员进行争吵,抢方向盘更是绝对不允许的,否则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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