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函授本科不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15-06-12 07: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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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 张同顺) 11日下午,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菅会龙副主任做客“在线问政”栏目。问政中,有网友问,他是2009年毕业的大学生,但取得的是函授本科学历,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够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口吗?菅会龙回复,根据本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规定,四十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的拟引进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进行落户。但这名网友由于取得的是函授本科学历,因此无法以本科学历为条件办理人才引进,但如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则可通过人才引进办理落户。

  还有网友问,现在人才引进办理落户,交流中心是否收费?菅会龙表示,办理人才引进不收取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6711721)详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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