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7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王玉珠) 6月17日,青岛市残联、青岛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提高岛城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
记者了解到,原先岛城主要针对16岁~60岁就业年龄段的低保家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市内三区扩大到低保边缘残疾人。而本次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托养范围,首次将视力残疾人纳入托养服务范围。“岛城约有100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残疾人纳入进来。”市残联相关负责人李处长介绍。
根据《通知》,从2015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各类定点服务机构分别提高补贴标准:提供集中安养(机构托养)服务的,六区每人每月由1300元提高到1500元,四市每人每月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提供日间托管服务的,六区每人每月由700元提高到800元,四市每人每月由500元提高到600元;提供居家照料服务的,六区每人每月由420元提高到520元,四市由每人每月2 50元提高到350元。
“本次提标是继2012年首次提标后的第二次提标。明年起将每1~2年进行一次调整。”李处长介绍,自2016年起,青岛市将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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