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大树枝戳穿玻璃。
半岛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 景毅)6月30日晚7时许,停放在黄县路和龙口路路口的一辆别克轿车被一根硕大的梧桐树树枝砸中,树枝直接插入前风挡玻璃,所幸未伤到人。
记者赶到现场时,别克车主仍未现身,“闯祸”的是一棵梧桐树,掉落的三四米长树枝仍插在前风挡玻璃上,树枝一端搭在旁边围墙上。目击者王先生称,事发时刮了一阵大风,估计正是这阵风将树枝刮断。记者注意到,树枝上部分树皮有明显被刮蹭的痕迹。一位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段树枝一部分原本是探出道路来的,过往的一些客车的确能够蹭到它,时间长了,树枝与树干开裂分离,最后在大风的作用下脱落。
围观市民对事故的责任划分以及保险赔偿问题更感兴趣。记者就此采访了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业务经理梁波。梁经理介绍,大风刮倒大树、广告牌或楼顶掉下异物砸坏车辆,属于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导致。保险期间,因“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但在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一般有30% 左右的免赔额。如果在大风天气,树先被刮倒,车辆再撞上去,则属于碰撞。根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梁波经理提醒车主,事发后车主应首先打电话报险,等候理赔员现场勘察。如果环卫或其他部门要将断树清走,而理赔员尚未到达现场,此时车主可马上与保险公司协调是否可以自己先拍照留证,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移车。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谷元山律师表示,对于树木倾倒砸车,若经鉴定证明是因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可免除责任。但若不属于自然灾害,那么树木的管理者或者所有者则有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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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