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家网络媒体联合倡议抵制网络谣言

2015-07-03 15:00   来源: 鲁中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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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国星(中)、鲁中晨报社总编辑孙宏弢(右三)、淄博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副主任王书建(左三)等领导参加活动。



鲁中网、淄博新闻网、大众网淄博频道、齐鲁网淄博站、鲁网淄博新闻中心、淄博信息港、新聊斋论坛、淄博旮旯网、大淄博论坛、临淄公社共同参与倡议活动(排名不分先后)。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国星现场签名。



淄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胡立成现场签名。



会议现场。



  鲁中网淄博7月3日讯 3日上午,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网络文化办公室、鲁中晨报社、鲁中网及淄博各网络媒体共同发起的“抵制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环境”倡议活动在鲁中晨报社举行。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国星、鲁中晨报社总编辑孙宏弢、淄博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副主任王书建等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国星从公安管理角度出发,对近期以来全国范围内出现的谣言情况进行分析并介绍了“淄博网警巡查执法账号”自今年6月1日上线以来的主要工作,他指出:“近期,以‘抢夺儿童’为主的谣言在网上大肆流传,不仅在淄博,在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一些人抱着‘不管真假先扩散’‘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转发,提醒亲友提高警惕。不可否认,这是出于好心,但好心也可能办坏事。今年6月1日,作为全国首批50个上线的网警巡查执法账号,‘淄博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为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提供了保障。一个月以来,‘淄博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与网民互动交流2500余人次,受理举报咨询500余条,警示教育34人次,有效的震慑了谣言的传播。提醒淄博网民可以通过‘淄博网警巡查执法帐号’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实现网警与网民的良好互动。”

  倡议活动现场,淄博网络媒体代表鲁中网、大众网淄博频道、淄博新闻网、大淄博论坛也从新闻传播角度出发,对近期以来的网络谣言做出立体分析和总结。鲁中网、淄博新闻网、大众网淄博频道、齐鲁网淄博站、鲁网淄博新闻中心、淄博信息港、新聊斋论坛、淄博旮旯网、大淄博论坛、临淄公社等10家网络媒体共同承诺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倡议网民共同维护淄博网络环境。

  倡议书全文:

  各网络媒体、各位网民:

  时下,互联网已成为表达民意的重要平台,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信息的大爆炸。人们在享受资讯时代的同时,海量信息也使得虚假消息肆意传播,影响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特别是网络谣言的负面效应渐渐显现,对社会治安和民心安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净化网络环境、抵制网络谣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网络文化办公室、鲁中晨报社、鲁中网联合淄博新闻网、大众网淄博频道、齐鲁网淄博站、鲁网淄博新闻中心、新聊斋论坛、淄博信息港、淄博旮旯网、大淄博论坛、临淄公社开展关于“抵制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环境 ”的活动,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行业自律公约,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

  二、积极响应“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制作和传播合法、真实、健康的网络内容,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平台。

  三、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媒体职责,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依法保护网民使用网络的权利,加强对论坛、微博等互动栏目的管理,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条。

  四、坚持自我约束,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和传播流程,强化内部监管机制;积极利用网站技术管理条件,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甄别和处理,对明显的网络谣言应及时主动删除。

  五、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网站从业人员认真履行法律责任,遵守社会公德,提高从业人员对网络谣言的辨别能力,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六、提供互动信息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政府有关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的要求,同时要做好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作,提醒各类信息发布者发布信息必须客观真实、文责自负,使每个网民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通听取网民意见的畅通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社会公信力。

  八、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  

  记者 李敏 孙晨 报道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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