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丁兆专 苏恺) 7月14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该4名禁驾人员均为酒驾或肇事逃逸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这是日照交警部门今年以来第三次公布终身禁驾名单,三次共公布11人,均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和酒驾交通肇事。随着每次名单的公布,极大地触动了机动车驾驶者们的神经。据民警介绍,两种什么情况会被终生禁驾。一是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此次终生禁驾的4人中,涉及酒驾案件1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起,均造成较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甚至死亡,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并被公安部门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开斗气车、酒驾、交通肇事等新闻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酒驾的司机,不仅不顾自身的安全,也严重威胁了他人的安全,人在饮酒后,酒中的乙醇即会麻痹人的神经,使之过于兴奋或情绪较为低落,反应迟钝,判断能力减弱。在这种情况下,难以保证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另有一种驾驶者无视于交通规则,视马路为赛车道,超速、飙车、闯红灯,给自己造成损失时也严重侵害了别人的生命安全,更可恨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及时的施救,而是选择逃逸,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死亡。对以上两种情况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终生禁驾的处罚,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驾驶人一种长久的惩戒。据了解,为加强对终生禁驾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交警部门将终生禁驾人员身份信息录入公安系统交通管理数据平台,如果名单中人员拿身份证去考驾照,就会被发现并制止。如果名单中人员驾驶车辆,则要按照无证驾驶来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