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燕沁
7月15日,本市发布《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纵观这一条例,规定更为细致、责任更为明晰。但也要看到,规定不能自行,要想让居民文明养犬,执行才是制度的生命力。 部分养犬者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而相关部门的管理执法却总是“刚性不足”。养犬与安全、卫生和文明息息相关,不下定决心、拿出勇气来,不愿触及矛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带来更大的社会隐患。所以说,管理条例的制定和落实,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法部门也要敢于较真儿碰硬,注重听取群众意见,重视举报,做好调查取证、罚款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对恶意违规的责任追究。
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认识到按规矩养犬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觉落实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规不依、我行我素的养犬者,就要强力执法,以执法的刚性管住,养犬者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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