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杀岳母妻子是反家暴的尴尬

2015-07-20 09: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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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龙敏飞

  邢台市邢台县皇寺镇,村民曹振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多次与妻子、岳父岳母发生矛盾。7月12日上午调解时,曹振齐在派出所指导员的办公室内,将妻子和岳母杀害。

  在很多人看来,派出所有警察,应该是很安全的地方,但这一次,派出所却没有能够震慑住违法犯罪行为,反而让犯罪嫌疑人行凶杀人,这样的现实无疑是公众无法接受的。很多人亦在第一时间发问:警察去哪儿了?这的确是问题的所在。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有暴力倾向,这点当地派出所应是心知肚明的。诸多细节问题,让当地警察被置于风口浪尖上,遭遇了舆论极大的批评与质疑。客观来说,当地警察缺乏必要的对暴力的预判,最终造成悲剧,已经涉嫌失职渎职了。

  但是,问题不能以此盖棺论定,毕竟,这背后的问题很复杂,不是一个“警察失职”便能涵盖全部的。据统计,我国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妇女。由此可见,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可以说,对“家暴”轻飘飘的处理,源于我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也源于很多家庭把家暴当成“家务事”,这些陈旧的观念也是反家暴的尴尬所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如在德国,邻居都有权举报他人的家庭暴力,而根据德国在2001年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不仅仅指肉体侵害,还包括语言恐吓等精神折磨,一旦接到报警,警察将立刻将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起来,法院有权判定施暴者不得再踏入家门。

  可以说,派出所里杀岳母妻子折射出的正是反家暴的尴尬。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早在去年就公开征求意见,但如今依然尚未出台,只希望这部法律尽早出台,以便更好地保护好家暴中的受害者,避免“派出所里杀了岳母妻子”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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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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