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敏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将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本报6月22日A14版报道) 这些年,“很多农民工长年外出打工,抛家别子,上不能对父母尽孝、下不能对孩子尽到教养责任,致使许多家庭被爱所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如此现状,早已为社会所关注。
对农民工而言,拥向城市固然能带来一时经济上的改善,但同时也会加剧基层的溃败。在这样的境况下,国务院印发《意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无疑是值得点赞的。而此次出台的措施,也是诚意十足,从五方面进行了保障: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不过,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环节,但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员在创业上,仍然缺乏足够的经验。因而,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不仅要授人以鱼,在经济上给予足够的帮扶;还要授之以渔,进行足够的辅导与培训,才是对农民这个最庞大人群的生存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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