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军荣
失去人身自由近十个月后,原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纪委书记郑绍鑫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辩:他只是定位,没有窃听。7月21日,汕头市濠江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郑绍鑫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和受贿案。根据指控,郑绍鑫曾将通常用来防止私家车被窃的GPS定位设备,私自装到了潮阳区区委书记陈新造的超标套牌车上,以锁定后者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尾随拍照并上网举报。结果,书记没被告倒,郑绍鑫自己栽进去了。(7月24日《现代快报》) 纪委书记装GPS跟踪区委书记的方式让人难以苟同,究竟是否违法,应交由法律处理。但需要追问的是,监督一个区委书记为何这么难?用车既超标又套牌,且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为何相关监管部门就没有发现这些违法嫌疑?
现在所有的矛头均指向了这位跟踪区委书记的纪委书记,而当地更是做足了戏分,有23名党政干部为区委书记作证。区委书记是否清白,显然不是那23名党政干部说了算,需要上级部门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真相。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彻底解决监督官员的弊病,那灰色的或是地下式的跟踪监督就会无奈而“兴旺”。这才是监督的最大悲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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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