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 郝园园) 29日,记者从市南区获悉,为全面鼓励大众创业,市南区率先在全省推出普惠性创业人员房租补贴政策,将原来针对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人员享受的房租补贴,扩大至所有在市南区注册企业的创业人员。
记者了解到,补贴对象覆盖了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市南区租赁房屋并注册,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的毕业五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归国留学人员或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经市南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的市南区户籍失业人员创业的,实体经营地和注册地一致,按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30平米,补贴期限为2年。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申请材料去市南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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