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有人乱收停车费,一次10元,还没有发票。”日前,市南公安分局八大关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第三海水浴场周边违法收取停车费用,民警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根据相关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8月1日将其抓获。昨天,嫌疑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下旬,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接到举报,有市民报称一名男子在第三海水浴场附近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市南公安分局及八大关派出所高度重视,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相关工作,一方面向报警投诉的群众进行回访,了解详尽的线索信息,同时安排110警车等巡逻警力加强前海一线巡逻防范力度,另一方面派出所主管领导带队并抽调刑事民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相关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蹲守及便衣侦查等工作。
经过缜密侦查,8月1日上午11时许,办案民警在太平角四路附近抓获正在违法收取停车费的李某(男,35岁,临沂人),并在次日上午10时许抓获另一名违法收取停车费行为人刘某(男,22岁,哈尔滨人),经过办案民警的询问,刘某及李某很快供述了冒用他人泊车员证件违法收取高额停车费的行为事实。目前刘某和李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市南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记者 赵杰 通讯员 王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