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用不到一年引发火灾 销售商被判赔9.8万

2015-08-10 10:45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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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引发事故,责任谁负情况不同


  首先,冰箱等家电起火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为冰箱内部线路故障,有的是因 为供电线路电压不稳……“如果不是家电本身存在的故障,而是由于供电线路发生的故障导 致 家电起火造成损害,则要视具体情况,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相关责任方。”法官介绍,本案中,消防部门已经认定起火原因是冰箱压缩机线路故障,因此,应由冰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 责任。

  其次,如果家电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了使用年限,但是消费者仍然让家电“超龄服役”,发生事故该由谁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由此可见,如果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已满10年,但尚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内的,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已满10年,且已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则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的 责任应当免除。本报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兴奎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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