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济南8月10日讯(记者 马俊骥)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大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5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6人。立查农村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2690人;依法查办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新农合、新农保、农机和小麦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98人,追回惠农资金4.3亿元。
泰安市检察机关发挥派驻检察室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领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0人;齐河县检察院走访了解到当地流传“晏子湖浑水流,贪官买车又买楼”的说法,追根溯源,依法查办了6名村干部贪腐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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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职务犯罪一半以上是“村官” 多窝案串案“抱团”腐败 大众网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小官涉贪”明显的特点,一些地方“村官”案件占一半以上,而且往往“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出一窝”。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吕盛昌介绍说,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来看,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基层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发案率高的特征。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干部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较大比例。一些地市的村“两委”负责人案件占当地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以上,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一些惠农扶贫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惠农扶贫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