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山东省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通告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V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IV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V标准。
《通告》还提出,加油站自销售升级油品开始,要在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上加注“×号汽油(国V)”“×号车柴(国V)”“×号普柴(国IV)”或“×号普柴(国V)”字样。
根据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搞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成品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平稳运行。
相关资料和报道显示,青岛市去年就提出,要落实《青岛市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保障国Ⅳ汽油供应销售;组织做好国IV柴油的供应渠道和各加油站置换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全面供应销售国IV柴油;力争2015年提前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油。 (半岛记者 郝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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