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4日讯(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 孙莉) 谎称能帮别人提高信用卡额度,骗取了个人信息后通过复卡器克隆新卡,通过这种方式,即墨的逄某某先后盗刷6.1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份左右,被害人徐某、孙某通过被告人逄某某在广告上发布的“代办大额信用卡”的广告联系到逄某某,并按照要求将自己的信用卡资料等交予逄某某。逄某某利用其在网上购买的读卡器、复卡器等工具读取徐某、孙某信用卡上的信息并用该信息复制了两人的卡后于2013年9月份将卡内余额人民币61000元提现消费。
近日,即墨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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