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 谁为“二次伤害”埋单?

2015-08-17 13:3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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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舒锐

  8月12日,浦口养母“虐童案”的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向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最先发帖求助的南京网友,以名誉受损、隐私侵权为由,向该网友提出总计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江宁法院已于15日正式立案。(8月16日扬子晚报)

  对孩子施虐的“养母”于上月被检方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案,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施暴者尚未得到法律应有惩罚。这种背景下,亲生父母“履新”后,做得第一件事竟然是把帮孩子最先发帖求助的网友诉至法院,着实让人在情感上难以接受。

  情感归情感,既然本次起诉符合法定立案标准,就不妨让他们诉一把,看看是非公断究竟站在哪一边。遗憾的是,这起案件涉未成年人,无法公开审理,否则,或将成为一起具备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

  无论在情感还是在法律上,男童父母在这起诉讼中或许都没有优势。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一个事实,男童确实已经受到了“二次伤害”。一方面,社会各方出于善意给予了过度关注,这既使得隐私信息如拼图一般在后来的传播中被网友、部分媒体甚至官方逐一披露,更使得孩子周边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相关情况。另一方面,让孩子过度参与了该起事件的后续处理,如反复询问孩子是否愿意原谅养母,对养母是否进行批捕、愿意被谁监护等意见。很显然,这些行为看似保护,实为伤害。

  我们期望这起事件未来的走向能够避免伤害的持续,这是所有人的义务,更是男童周边人,尤其是生父母的义务。同时,我们更应意识到,这起事件再次唤起了人们对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视与正义感,可是,却并没有人可以为出于保护之名的二次伤害埋单。我们必须认识到这起事件情法之外的道理,如果我们为了追求正义,而忽略了整个社会对孩子的集体二次伤害,那么,我们和那位为了追求孩子有好成绩而对其施虐的养母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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