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广江
今年以来,楼市交易升温,很多购房者在申请二手房商业贷款时,往往被要求缴纳一笔动辄数千元的评估费。这笔钱该由购房者承担吗?法律界人士认为,评估是银行内部风控的手段,依据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但部分银行及中介要求购房者承担,有滥用强势地位追求不当利益之嫌。(8月26日新华社) 早在2006年,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就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显而易见,对二手房评估是商业银行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银行承担房产评估费有法可依。但现实情况与政策规定大相径庭,购房者承担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而且所谓的“上门评估”就是“花钱拿报告”。
由购房者承担房产评估费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究其原因,除了银行与购房者之间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外,最根本的还是监管缺失。斩断房产评估灰色利益链,仅凭一纸通知是不行的,监管部门要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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