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众昇多起内幕交易案被曝光 五人领到罚单

2015-08-28 10: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4份行政处罚书中,曝光了恒顺众昇的多起内幕交易案。该系列案件时间跨度从2011年一直到2013年,内幕信息主要有两条:一是2012年恒顺众昇投资印度尼西亚相关煤矿事项,二是恒顺众昇 收购永福顾问的并购重组事宜。最终,证监会共对该系列案件的5名涉案人处以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人在内幕交易中均未获盈利。

  2011年10月31日,由恒顺众昇等四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印度尼西亚电厂项目。2012年5月2日,恒顺众昇收到中标通知书并于2012年5月3日进行了公告,同日,恒顺众昇董事长贾某某决定收购印度尼西亚的煤矿。10月29日,恒顺众昇 与印度尼西亚东加煤矿代表方谈判确定了交易价格,11月10日,恒顺众昇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收购东加煤矿项目的决议。11月12日,恒顺众昇 公告收购该煤矿项目。贾某某及时任恒顺众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艳强等人,为该收购案的知情人。

  2012年3月2日,时任东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李根,不仅将从王艳强处了解到的内幕消息发送给了多个机构和个人,还利用此信息在用其所控制的账户从2012年3月9日起,先后买入恒顺众昇 股票合计93500股,随后全部卖出。但上述交易均未盈利。在恒顺众昇 收购印度尼西亚煤矿的过程中,时任金中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EO及投资总监的曾军曾向贾某某提供了投资建议,因此知悉恒顺众昇收购相关煤矿的信息。

  金中和系金中和西鼎信托计划和富锦6号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自2010年12月22日起,曾军开始担任上述两个信托账户的投资经理。2012年6月11日至11月1日期间,金中和西鼎账户、富锦6号账户分别两次买入恒顺众昇股票。

  证监会认为,李根、金中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军均构成内幕交易,责令李根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王艳强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金中和内幕交易期间违法所得84万元,并处以252万罚款;对曾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第二起因恒顺众昇 收购永福顾问所导致的内幕交易,牵扯的均为个人,且数额均较小。据《证券时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