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郑某的货车拦下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牟海龙) 不仅用货车违法拉载两位“乘客”,司机还属于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后,司机郑某的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民警还给予其严厉批评。据悉,司机郑某之所以会酒后驾驶,竟然是被车上的两位“乘客”“逼”着喝的酒,二人原以为劝酒是出于热情,没想到却使司机郑某触犯了法律。
9月4日下午4时23分,日照市交警支队东港大队涛雒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内巡逻,当他们行驶至204国道某路段时,发现前方驶来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令民警吃惊的是,货车的车厢内竟然拉着两个人。“按照规定,货车是不能载客的,所以我们当场就把他拦下了。”民警介绍,发现这种情况后,他们立即示意司机停车并接受检查。没想到,当车辆停下后,光着膀子的司机一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很大的酒味,而且仔细一看,司机满脸通红言语含糊不清,明显属于酒后驾驶行为。
民警立即对司机郑某展开了询问。据郑某介绍,自己就是附近某村人,车上拉着的是同村的村民,中午自己就是和他们一起喝的酒。看到郑某被民警询问,坐在车上的几个人就开始给郑某“打圆场”。据其中一位村民介绍,平时郑某经常开车接送他们,中午的时候他们一起吃饭,便热情地邀请郑某一起“喝几杯”,刚开始郑某因为要开车一直拒绝不想喝,但是经不住村民们的热情邀约,便喝了两瓶啤酒。
喝完酒后,郑某表示自己不能酒后驾车,但是同村的几人一致表示信任他的“车技”,而且现在根本没有回家的车,便纷纷挤上了郑某开的小货车。据郑某介绍,碍于同村人的热情,加上不好意思拒绝,他便侥幸以为这个点不会有交警查车,而且离家又比较近,就载着几个同村人放心地开车了。
面对郑某酒驾和违法载人行为,民警立即将其货车进行了暂扣,同时对郑某进行体内酒精检测,发现他体内酒精含量为59.9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和批评教育,并给他的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在此,日照市交警支队东港大队民警提醒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再犯酒驾、违法载人等错误,而市民在生活中更应该积极抵制酒后驾驶,更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劝人酒驾,否则在造成严重后果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