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撞为何垫医药费"是哪门子逻辑

2015-09-11 10: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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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奉行“没撞为何垫医药费”逻辑的人,会习惯性地去用恶意揣测别人。他们的内心其实是孤独而可悲的。倘若这样的有罪推定逻辑大行其道,好心做善事者恐怕会人人自危,社会正气又将何处安放?

   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小袁发微博称,自己扶老太被讹,寻求目击证人,引发广泛关注。小袁说,她9月8日在校门对面的马路上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太,却被家属要求拨打120并陪同去医院,还找同学帮忙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但之后,家属认为老太是被小袁骑车撞倒的,要求她承担责任,理由是“如果不是她撞的,她会陪我母亲去医院,还给垫付医疗费吗?”。(9月10日《新安晚报》)

  好心扶起倒地老人,却遭遇“碰瓷”的事,一再上演。做好事却被讹的人满腹委屈、百口莫辩,受助者非但不感恩,反而倒打一耙、恶意敲诈,到最后往往要靠现场监控和目击证人还原真相,当事双方的是非曲直才大白于天下。老人是自己不慎摔倒,还是被人撞倒受伤?关键要有确凿的证据。然而,警方调查发现,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存在死角,老太倒地的一幕没有被拍下。为了自证清白,小袁无奈之下发布微博消息,通过网络寻求目击证人。

  虽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还无法确认老人是如何摔倒的,但是,有必要重申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人与人发生碰撞这样的普通侵权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倘若老太家属认为小袁是肇事者,就应当拿出确凿的证据来,否则,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小袁是肇事者,就不能空口无凭地诬陷小袁,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此类事件,应抛开情绪化的表达,回归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简言之,扶老人不需“自证清白”,要索赔就应拿出确凿的证据。

  然而,从目前的事态来看,老太家属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一口咬定小袁撞了人,迫使小袁在网上寻求目击证人以自证清白,“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法律原则在这里显然被虚置了。更让人憋闷的是,老太家属断定小袁是肇事者的依据,竟然是“如果不是她撞的,她会陪我母亲去医院,还给垫付医疗费吗?”。这样的推理逻辑,更是让人心惊,因为它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就是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去帮助别人,如果有人提供了帮助,那他一定心里有鬼。在这样的逻辑里面,所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压根儿就只是传说,这何其令人心寒!

  这样的“有罪推定”逻辑,是狭隘自私又极其可悲的。现实生活中,不乏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尽己所能帮助他人的人。他们或者是因为心中有大爱,所以能将他人的苦难当成自己的苦难,然后施以援手;或者只是出于最基本的善意,顺便伸一下援手,救人于危难而奉行“没撞为何垫医药费”逻辑的人,多半没有接受过他人无私的帮助,所以才会习惯性地用去恶意揣测别人。不得不说,他们的内心其实是孤独而可悲的。心中没有阳光,世界将是一片黑暗。倘若“没撞为何垫医药费”这样的有罪推定逻辑大行其道,好心做善事者恐怕会人人自危,社会正气又将何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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