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9月15日电 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
1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会见了聂树斌案申诉人、聂树斌的张焕枝及其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山东高院法官向张焕枝、李树亭介绍了案件复查情况,告知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张焕枝签收了山东高院延长复查期限通知书。
■案情回顾 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怀疑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王书金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真凶。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
2014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近亲属和申诉代理律师,依法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
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来到山东高院查阅相关卷宗材料。
2015年4月8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来到山东高院,正式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2015年4月20日,山东高院约谈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
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
2015年6月11日,山东高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法官约见了申诉人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姐姐聂淑惠,以及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就该案沟通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5年9月15日。
2015年7月29日,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来到山东高院,向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提交新证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