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公司出纳先后接到显示号码为厦门、北京“公安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电话,“公安民警”和“检察官”以“涉嫌洗钱,账户资金需要接受审查”等为由,忽悠这名出纳将公司和个人账户的1544万余元汇入指定账户,再通过1300多个银行账户拆分转账。
去年4月11日,厦门同安一家公司的出纳员叶女士接到一个号码为“0592-2025501”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厦门公安局刑侦支队黄警官”,称“北京警方发现叶女士涉嫌洗钱,请求厦门警方协助”,通知她配合北京警方调查。
随后,叶女士接到自称是“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高峰”的电话,要她配合调查。叶女士拨打114查询,发现来电显示的号码确实和厦门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电话一致。
之后,叶女士接到自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泽君”的电话,要求叶女士带上用于资金转账的电脑、U盾等到附近的酒店接受调查。在酒店,“胡泽君”让叶女士登陆“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查看被通缉人员信息,并提供给叶女士一个网址。叶女士登陆后,发现自己的姓名、头像等信息显示在一张“通缉令”上。
慌了手脚的叶女士被对方以接受“检察机关财产审查”为由,在两个小时内将个人及公司共计10个账户1544.7万元,分13笔转至北京开户的7个银行账户。当晚11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没有兑现“审查完如果没有问题就返还财产”的承诺,叶女士才发现被骗。“诈骗分子用以转账、取现的银行账户1300多个,1544万余元不到一天全部取现。”办案民警说。
目前,警方已抓获4名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账户涉及9家银行。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以130元至150元批量收购银行卡,再以200元至250元卖出,开户人多是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用开卡。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开卡实名制在一些银行营业网点并没有得到严格贯彻,一些银行对开户数量有考核,一张身份证可以无限制办卡,一些银行柜台人员对办卡人是否持本人身份证审核并不严格。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