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出游市民需擦亮眼 跟团出行可能隐藏陷阱

2015-09-25 11: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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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将至,面对眼看就到的“长假”,很多市民都有外出旅游的冲动。然而,伴随着旅游旺季到来的不仅是旅游费用上调,不少陷阱、骗局也随之而来,市民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对此,民警提醒广大旅游市民在享受美景的同时要警惕隐蔽的旅游陷阱。

  景点一瞟而过不下车

  今年暑假,家住威海西路的市民王女士利用假期带着儿子去北京旅游,因为是在网上预订,眼瞅着旺季来临机票和酒店的价格“蹭蹭蹭”地往上涨,王女士便在比较之后选定了一家价格中等的旅行社,“当时想着价格太便宜的不放心,太贵的又狠不下心,谁知道还是出了问题。”

  原来,王女士和儿子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现,有好几个在行程内的景点,只有导游在车上的讲解,他们并没有玩到,所以她感觉自己吃了亏。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别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对消费者笼统地说“某某一线”,让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而旅行社则将某些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的时间。

  “这种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游客可以到相关部门维权。”民警表示,为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地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

  克扣餐费降低餐饮标准

  旅游餐饮质量容易被消费者忽略,认为团餐一般都不太好吃。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用中。实际旅游中,有部分消费者的就餐费用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甚至出现部分餐费被旅行社私自扣留的情况。

  对此,民警表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低价”“团购”使用受限

  据了解,老人和小孩通常被一些旅行社划入消费能力可能存在“问题”的“特殊人群”,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照顾,加收金额不等的“附加费”。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

  “游客们在参加团购之前,一定要详细阅读该团购的使用规则,最好能与提供团购的店方取得联系,对于全部的限制条款了解清楚后再进行支付。”民警表示,在购买“低价”“团购”等旅游商品时,一是要看清使用有效期。二是了解清楚限量供应的特价房。很多团购在使用时需要游客提前3天至5天,甚至一周进行预订,且预订是否成功以商家确认为准。三是团购前还要看清能否逾期退款或随时退。一般超低价团购都需要限时抢购,很多游客头脑一热便点击购买,可临走前又因种种原因不能去,参团时却没注意该订单无法退单的使用规则。四是看有无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现在很多团购都是网上支付,并没有发票和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与意外,处理时无凭无据非常棘手。

  记者 李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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