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安法落到实处方为“最严”

2015-09-26 11: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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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食安法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也明确了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和维权办法。按照新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9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当海淘族奔波于日本大米和新西兰奶粉之间,当内地市民艳羡于供港食品99.999%抽检合格率,是时候以严刑峻法捍卫国人舌尖上的安全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修订的食安法,确实令人充满期待。

  今后,微信上卖私房菜得办证了,网购食品可向第三方平台索偿了,食品添加剂再不能任性生产了……无论是“五大看点”还是“八大亮点”,在具体而微的细节利好之外,新法最顺应民意的取向,是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并加速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样的思路,既是民心所向,更是现实所迫。

  不过,此前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针对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现状,35.38%的消费者选择“取证难”,33.34%的消费者选择“检测难”,27.49%的消费者选择“责任认定难”,这“三难”累计高达96.21%。换句话说,最严的法律有了,能不能换来最放心的市场?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最严的立法,起码还得看执法环节会不会打折扣。“最严”二字要梦想成真,消费权益要严格保障、市场秩序要严苛构建,要走的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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