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会给专家之泪递上纸巾吗?

2015-08-28 09: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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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大气污染防治法》历时15年修订,于2015年8月24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不出意外,通过已成定局。“看了《大气法》报告难以入眠,真想大哭一场。为何影响到13亿民众生命安全的《大气法》,会被人操纵,我们又如何才能阻止这份“不是保障公众利益”的法律颁布?”8月25日,一参加过《大气法》修订草案起草的专家感叹,自己多么的渺小和无力。(8月27日《中国经营报》)

  立法博弈之深刻,利益纠葛之繁复,局外人是很难懂的。不过,我们还记得满城口罩的穹顶之悲,我们亦难忘微信朋友圈里“阅兵蓝”下舒展自在的心旷神怡。赖以生存的大气,从来没有这么牵动人心。

  始于1987年的《大气法》,曾先后于1995年、2000年作出过修改。本次修改于2006年启动,基于经济发展需要,《大气法》修改一拖再拖。直到2014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可是,现状似乎不太令人满意。“初稿起草快10年了,那时的技术和现在的技术水平完全不同,快十年的初稿如何适应现在和未来发展需要?”多位参加过初稿起草专家表示,真正做过研究的相关领域专家都没有参家到编制工作,“写的建议也被扔到了垃圾桶里了。”专家的抱怨,大概是两个层面考量:一是新法够不够“实在”?比如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质量管理之间,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诸多权责利的关系,应该是清晰而明确的。二是新法有没有“私货”?不能为了推销某种产品,就把落后标准与技术也囫囵地塞进去。

  其实,在新《大气法》二审之后,不少业界人士就公开呼吁“延迟三审”、“回炉重造”或者“大改”。当然,有些理由或者杞人忧天,有些说法或者过于偏激,但大多实名建议的专家说法,基本还是出于立法公心与修法初心的考虑。希望哪怕是三审顺利通过的新《大气法》,也能有个谦抑的姿态,来回应这些忧虑与追问,来为专家之泪递上一张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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