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9月26日电 近日有网帖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庭审中惊现“字条门”,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韦某镇等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时,女审判员突然离开审判席将一字条拿去给公诉人,辩护人集体提出抗议,要求法庭公开纸条内容,不得毁灭证据。涉事法院针对此事通报称,对递字条当事人——审判员范志萍予以停职检查并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法院通报称,当天,两级法院纪检组人员在被告人辩护律师和旁听群众的见证下对字条进行当场公开,字条内容原文为:公诉人:这个案件现在是重新审判,重新开庭,公诉人已经履行过询问被告人的程序,这次庭审根据案件情况,辩护人无权控告公诉人违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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