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纪委通报典型违纪案件 三名"村官"被处分

2015-09-30 11: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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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9月27日,记者从日照市岚山纪委网站获悉,因为存在私设账外账、失职及挪用资金的问题,日照市岚山区三名村官目前被纪委部门调查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村官任某某存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任某兵警告处分,给予任某叶警告处分。

  任某存,男,1966年6月出生,黄墩镇上大峪村人,中共党员,1984年至2000年任上大峪村保管、民兵连长、计生主任,2001年至2014月11日任上大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2014 年11月至今任上大峪村党支部书记、孔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委员。任某兵,男,1962年9月出生,黄墩镇上大峪村人,中共党员,2002年至2014年11月任上大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2014年11月至今任上大峪村党支部委员。任某叶,男,1966年8月出生,黄墩镇上大峪村人,中共党员,2002年至2014年11月任上大峪村党支部委员。

  据悉,三人的违纪事实主要包括私设账外账行为、工作失职行为以及挪用资金行为。其中全区实施“阳光村务”“晒收支”后,任某存指示任增兵和任增叶规避阳光理财,采取收入不入账、截留专项资金、虚开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共计38433元,放在账外管理,用于支付吃喝招待和走访费。任某存负主要责任,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纪错误;任某兵、任某叶负次要责任,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

  在2011年和2012年,上大峪村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和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将不符合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条件的4户村民申请上报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在村内造成不良影响,任某存负主要责任,构成失职错误;任某兵、任某叶负次要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另外,在2014年年底,任某存让任某叶用村集体的钱上缴任百存个人养老保险4880.6元,该笔款至纪律审查组审查时未归还,构成挪用资金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2015年8月24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任百存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任增兵警告处分,给予任增叶警告处分。

  纪委部门指出,受处分的三人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干部,故意规避阳光理财,利用职务之便,私设账外账,截留专项资金,虚开支出工 程款,每笔金额2 000至10000元不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紧箍咒”,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要认真落实好阳光村务、阳光合同、农村三资交易管理工作,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让公开这副“良药”发挥最大功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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