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0日讯(记者 景毅)近日,市民王先生使用一款手机导航软件并按照其指示路线行驶,结果在银川西路与宁德路路口处违反了禁令标志指示,被扣3分罚款200元。王先生认为,此事主要责任在自己,但导航软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手机导航产品多为免费下载使用,且在用户首次使用时都有详细的免责说明。不过律师表示,免费并不意味的完全免责。
王先生家住西海岸,对市区道路不是很熟悉,每次开车来市区都要依靠手机上安装的导航软件,不过最近这次导航服务,把王先生“坑”的不轻。9月19日上午,王先生驾驶单位的帕萨特从胶州市区到青岛市南区宁德路的青岛行政学院,由于路线不熟,王先生完全按照导航规划的路线行驶。上午11时许,王先生下了青银高速,沿着银川西路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银川西路与安庆路路口时,导航提示他先右转北上安庆路,然后再从第一个路口掉头往南行驶,随后直行通过路口进入宁德路。
王先生见路口有禁止左拐标识,于是继续按照导航指示右拐进入了安庆路。然而当他掉头回来准备直行通过路口时,突然发现道路对面有一个禁止直行和左拐的标志。但此时车辆已经驶入路口,导航还在一直发出请直行的指令,王先生犹豫了一下后,还是按照导航的指示直行进入宁德路。“我当时就觉得可能走错了,第二天早上我用手机一查,果然吃了罚单。”王先生说,交警交通违法记录显示,他所驾驶的车辆于9月19日上午11时许在银川路与宁德路路口违反了禁令标志指示,被判罚扣3分罚款200元。
9月30日上午,王先生到交警部门交了罚款,工作人员为其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王先生的车在驶入路口时停了一下,然后继续直行,进而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王先生告诉记者,此次被罚主要责任在他,如果他坚定的按照标志指示行驶顶多会在路口造成一些混乱,但应该不会被罚。不过他也认为,其使用的导航软件是一款知名品牌,却提供了错误的导航路线信息,是导致其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王先生认为导航软件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我不是让导航公司赔钱,只是希望他们能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再给其他用户造成困扰。”
为了证实王先生的说法,9月30日中午,记者使用该导航软件驾车从银川西路东向西行驶,目的地同样设置为宁德路的青岛行政学院,与王先生的遭遇类似,该软件在路口处再次提示记者先右转再掉头直行。然而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记者应该是先在银川西路直行通过该路口,然后在桥下掉头,变成沿银川西路西向东行驶后,再在宁德路路口右转进入。
9月30日下午,记者拨打该导航软件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将向有关负责人反映该情况,并尽快给王先生一个答复。根据客服提示,记者将该错误导航信息填报到其反馈服务系统中。
■造成重大过失,免费也得担责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有很多类似的手机导航软件,这些软件都是打着免费下载免费使用的招牌,吸引用户使用。一些大品牌导航软件不仅是有车一族的出行必备工具,也成了乘坐公交者或者步行者的好帮手。这些导航软件在用户首次安装使用时,都有相当详细的使用说明,其中免责声明占据大部分篇幅。包括误导王先生的软件就明确说明,提示用户要自行承担软件导航结果,软件方不保证结果的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也有的导航软件提示,任何路线规划、导航功能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出行唯一依据。
软件免费下载使用,提前还有免责声明,那用户如果因使用导航遭受损失就只能认栽吗?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牟凯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这类免费提供的服务,如果造成了用户轻过失,这种情况的确是可以免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免费就可以完全免责。牟律师表示,这些导航软件会通过自带推广广告、向用户推荐就近商家等形式盈利,对用户来说也并非真正免费。用户错信导航发生损失与导航产品的准确性品质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不能排除导航商家的责任。按照《合同法》规定,造成大的过失或者是故意造成过失,即便免费也要担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