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部门重拳规范旅游市场 实行首问负责制

2015-10-08 11:48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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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天,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告要求全市宾馆、酒店、餐馆、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严禁强迫消费、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行霸市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部门将联合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旅游部门负责依法监管和查处旅行社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旅游局12301、市工商局12315、市物价局12358、市公安局110等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游客投诉,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协调办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记者 王伟 李沛)

  1 市消保委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监督

  市消保委昨发表声明对恶意宰客行为进行严厉谴责。下一步,市消保委将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对有关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

  2 市北区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

  昨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北区物价局、市北区旅游局联合发布通告,近日,外地游客在旅游消费遭遇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馆(注册名“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一事,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出本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对相关消费者深表歉意!

  目前,三部门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厉处罚违法商家。对涉嫌违法的善德成烧烤店,区物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是认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对工作监管及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特别是部门衔接、职责履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三是迅速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对坑害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餐饮行业倡议严格执行行业规范

  昨日,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向全市餐饮行业企业发出倡议,呼吁经营者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

  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坚持明码标价,不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报分量、强制交易等手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餐饮服务交易环境。

  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内容、规格、价格、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餐饮企业应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坚持从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出发,主动加强与顾客沟通,争取第一时间积极协商解决,共同维护我市餐饮行业良好形象。 制表/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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