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加油得找警方办证明? 担心散装油惹祸

2015-10-10 06: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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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9日讯(记者 刘玉凡) 8日,快递员小李骑摩托车到江西路一加油站加油时,加油机上张贴的一纸通知让他吃惊不小,原来从当天开始,该加油站停止给摩托车加油,如需加散装汽油,必须由公安机关开具证明。这让小李一时摸不着头脑,无奈之下只好到其它加油站碰运气。对此,加油站方面回应称,给摩托车加油,加满后经常会出现剩余,按规定摩托车司机不能把剩余的汽油带走,他们也不能回收,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停止给摩托车加油实属无奈。

  8日中午,快递员小李致电本报新闻帮称,在江西路加油站加油时碰了壁。“我平时一直在这个加油站加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让摩托车加油了。”小李郁闷地说。记者来到加油站后发现,每台加油机上都贴了一张通知,上面写道:从2015年10月8日开始,本站将停止给摩托车加油,如需加散装汽油,请到本区域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记者随后咨询了加油站的两位工作人员,她们告诉记者,这张通知是按上级要求贴出来的,具体情况她们并不清楚。此时,陆续有近十位送快餐的摩托车司机来此处加油,不料却发现加不上油,最后只好悻悻地离开。“我这车是实在没油了,本来想到这里加油,没想到加不了,现在哪也去不了了。”送快餐的曹师傅无奈地表示,自己的摩托车在加油站门口“趴窝”,他只好给朋友打电话寻求帮助。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香港中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已经有很多市民咨询加油证明的问题,他们还专门请示上级,不过目前没接到相关通知,并建议咨询安监部门。于是,记者又拨打了市南区安监局的电话,业务科的徐先生落实情况后答复记者,安监部门同样没有下发类似的通知。“应该是加油站内部管理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定,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对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属单位购买的,购买人须出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购买证明(包含委托购买人姓名、购买数量、用途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属个人购买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

  既然政府部门没有下达通知,加油站为何不给摩托车加油呢?下午5时许,记者联系了江西路加油站的苏经理,他告诉记者,张贴通知实在是无奈之举,“因为我们给摩托车加油时,摩托车经常存在加满后剩余的情况,按规定摩托车司机不能把剩余的汽油带走,我们也不能回收。但是有些司机不太自觉,用桶把汽油带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苏经理说,由于加油站处于闹市区,经常有送快餐或快递的摩托车前来加油,“我们也想给他们加,毕竟是我们的客户,但实在是没有办法,为了安全只能张贴这张通知了。”苏经理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保证摩托车主加上油,也能确保剩余的汽油不被带走,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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