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2日消息 近年来,青岛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扶持创业政策,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享受到有关惠民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和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制度,并面向社会发布。
“三单”在手 就业创业政策了如指掌 眼下,正是大众创业的好时节,市民王先生去年开办了个小微企业,正愁没有周转资金,通过朋友告知,王先生才知道自己可以申领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但又不知道如何申领,去哪里申领。像王先生这样不了解青岛就业创业政策的市民还有很多。青岛日前公布的“三项清单”就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发生,清单详细的公布了包括申领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在内的13项就业创业政策,内容涉及政策享受范围、提报材料、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青岛市就业网等门户网站公布,民众三单在手,一查便知,极大方便了市民,克服了过去政策知晓度低和民众经办无门、跑腿过多的问题,使青岛就业创业政策最大限度的惠及民众。
公开透明 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之举 为了顺应国家简政放权,建设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趋势,给市民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市人社局把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创业的业务下放到基层窗口受理。为规范各基层窗口的服务行为,接受市民监督,此次就业创业“三项清单”等于为政府部门戴上了紧箍咒。“三项清单”公开了各项政策的服务时限和责任部门,实施首问负责制,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督促经办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谋。
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也可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模块”、青岛就业网(qdjy.qdhrss.gov.cn)“政策导航”点击查询,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一并公布。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市南区:68896056 ,市北区:66952789,李沧区:87610787,崂山区:88976921,黄岛区:86130816,城阳区:87868077,即墨市:88515018,胶州市:82206587,平度市:88322188,莱西市:66039389。
文 孙贴静
附件1
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政策名称 享受范围 提报材料 服务事项 责任部门 执行依据
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等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在2015年6月23日以后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10日前到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1、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初审、实地查验审核。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关于贯彻青政发〔2015〕15号文件调整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21号
一次性
小微企业
创业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可申领2万元创业补贴。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及复印件;
(4)申领补贴月份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财务报表。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10日前到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1、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初审、实地查验审核。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关于贯彻青政发〔2015〕15号文件调整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21号
创业岗位
开发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申领创业补贴的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新招用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花名册》(招用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补贴月份前6个月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10日前到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1、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初审、实地查验审核。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1号)
创业担保
贷款及贴息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失业人员、未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及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两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随军家属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报到证》;
(3)《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反担保证明;
(6)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从事个体经营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日完成资格审查;经办银行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核;担保机构2个工作日完成反担保审查。
3、经办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1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时间发放贷款。 1、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
2、担保机构负责反担保审查。
3、经办银行负责现场核贷和发放贷款。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青政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银发〔2013〕153号)
用人单位
社保补贴和
岗位补贴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为3年,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为1年。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花名册》;
(3)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月份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
(4)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第一次申请补贴的,需提交《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到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30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1、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初审、实地查验审核。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1号)
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协保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在社区内从事规定项目的,可申请每月300元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对初次申领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规定项目的相关证明。 1、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30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1、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初审。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并上报。
3、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拨付资金。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1号)
职业介绍
补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有转移要求的农村劳动者,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介绍补贴人员明细表》;
(3)《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开通网上经办用户并录入被介绍人员信息。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外网经办平台生成《职业介绍补贴人员明细表》,并提出补贴申请。
3、区(市)就业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20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1、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备案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1号)
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可享受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其中,新招用人员属本市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1)《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表》;
(2)《家庭服务业机构新招从业人员花名册》;
(3)家庭服务机构在岗职工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和会计凭证)的复印件;
(4)申领补贴各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 1、注册地在市内三区的家庭服务机构,到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办理家庭服务业机构登记和人员备案;其他区(市)机构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家庭服务业机构登记和人员备案。
2、家庭服务机构到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资金申领申请。
3、区(市)就业服务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30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1、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3、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和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备案。 《关于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有关岗位补贴社保补贴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4号)
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 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或对家庭服务业务管理的人数,年度内(12个月)月平均达到30人(含30人)以上,可申领每人每年1000元的奖励,同一家庭服务机构享受稳定就业岗位奖励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1)《家庭服务业就业岗位奖励申请表》;
(2)《家庭服务业机构新招从业人员花名册》;
(3)家庭服务机构在岗职工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和会计凭证)的复印件;
(4)申领补贴各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1、注册地在市内三区的家庭服务机构,到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办理家庭服务业机构和人员备案;其他区(市)机构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2、家庭服务机构到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3、区(市)就业服务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负责复审,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后,30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1、区(市)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查核实。
2、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负责审批。
3、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关于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5号)
就业困难
人员认定 “4050”大龄失业人员等9类人员,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就业创业政策。 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有关证明。 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残疾人到户口所在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经核实信息后,符合条件的纳入管理系统。 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和认定。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发〔2013〕24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在街道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自失业登记当月或次月起,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1)《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2)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借记卡(折)。 1、失业保险金实行按季申报、按月发放。失业人员,每季度首月的16-20日期间向户籍(常住)地社区(村)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经核实信息后,符合条件的纳入管理系统。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复核申领信息并汇总,在每月22日前上报区市就业服务中心。
3、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在每月23日前完成审查,经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在每月30日前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1、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受理申请。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复核、汇总。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上报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核准和向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资金。 《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金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96号)、《关于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就业〔2014〕12号)
就业技能培训政策 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本市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以及本市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工种)和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1800元。 (1)《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申领补贴资金审批表》;
(2)《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领人员花名册》。 1、定点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向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鉴定补贴。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批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3、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和公示后,由区(市)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定点培训机构。 1、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备案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3、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备案和公示。 《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5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14号)
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 城乡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均可到青岛技工院校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4年制劳动预备制培训,并按年度给予全额学费补贴。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培训基地收取学费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其他合法收费凭证;
(3)毕业证书;
(4)职业资格证书和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收费票据(申领鉴定补贴时提供);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其他创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的需提供);
(7)入伍通知书(参军入伍的需提供);
(8)入学通知书(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的需提供);
(9)《青岛市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培训补贴申请表》。 1、向户籍地所在的(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非本市户籍劳动预备制人员向就业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各级部门审批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3、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和公示后,由区(市)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1、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和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2、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3、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备案和公示。 《关于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3〕28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14号)
附件2
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经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区(市) 经办部门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市
南
区 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延安三路105号 68896029
68896026
八大峡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川路96号 82650014
云南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平路3-2号 82623605
中山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大沽路70号2楼 82817155
八大关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武昌路9号 82863902
江苏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莱芜2路2号甲 82798219
香港中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云霄路52号 85848920
湛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延安三路127号 83896732
八大湖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太湖路20号丙 85972551
金门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上杭路16号甲 85893538
珠海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上杭路16号甲 85893538
市
北
区 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鞍山二路48号\山东路107号 83730959
66952789
大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华阳路54号 83025048
即墨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邱县路19号 68993870
辽宁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商河路37号 83817719
兴隆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万安三路6号 83752088
延安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兴安路29号 82755100
登州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通山路11号 82721038
水清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武宁路37号 84884222
台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埕口路15号 83022991
阜新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鞍山二路97号 85668969
四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金华路22号 80826126
宁夏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宝应路18号 83630316
镇江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北仲路57号13-102 83661474
海伦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重庆南路56号-6 85635161
敦化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金坛一路26号 85011739
洛阳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周口路81号 84886991
辽源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辽源路279号 85652611
河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河崖小区200号 85031778
合肥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宁安路58号 80625871
浮山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同安二路6号乙 88730290
李
沧
区 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87890667
李村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87622628
虎山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87615565
浮山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行政审批大厅 87899069
振华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四流中路39号 84626092
沧口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兴华路30号 84613672
兴华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四流中路222号 87054600
兴城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四流中路221号31号楼 87054627
楼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唐山路87-79号 84837391
湘潭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唐山路87-79号 84837391
九水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九水东路318号-34 68075137
世园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沧区九水东路318号-34 68075137
崂
山
区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 88976921
中韩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83101230
金岭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崂山区银川东路25号 88999656
石老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香港东路317号 80955801
山东头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青大三路御景峰小区1号楼网点 68656608
麦岛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海口路33号麦岛家园7号楼网点 68691396
埠东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辽阳东路10号 80957001
中韩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劲松七路228-42号 68720519
张村河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崂山区新博路南张社区居委会办公楼 66713816
枯桃新型社区服务中心 枯桃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东侧 88611701
沙子口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崂山路111号 88800921
沙子口街道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商业街北 67789825
沙子口街道姜哥庄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石湾社区居委会 83956171
沙子口街道宅科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南宅社区网点 88822956
沙子口街道龙河山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北龙口社区居委会 88828050
沙子口街道南九水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西九水社区居委会 88819095
沙子口街道登瀛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小河东社区居委会 88826446
沙子口街道流清社区服务中心 沙子口西麦窑社区居委会 67703417
王哥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王哥庄街道交警中队南300米 87842626
北宅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87851196
黄
岛
区 黄岛区就业服务中心 市民服务中心水灵山路59号 88192110
86977573
86882653
长江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长江中路519号建国大厦三楼 86896337
薛家岛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长江东路443号福瀛大厦一楼 86872792
86876347
黄岛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崇明岛西路81号 86851055
86867506
辛安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渭河路517号 86818230
灵珠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柳西社区西侧服务保障大厅 86830692
隐珠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隐珠文化广场 86161046
86164269
铁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铁山街道韩家村文化广场北 58762070
胶南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远东大厦一楼东端 86618950
泊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泊里一路11号 84181062
84181106
张家楼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张家楼镇便民服务大厅一楼(松云街) 84130398
藏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藏南路111号 84176388
海青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海青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汽车站西100米) 87182225
六汪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六汪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82152811
红石崖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芙蓉路红石崖社区居委会一楼 83161622
灵山卫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灵山卫街道大湾港北路电子学院内 83178232
83185757
王台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台中路29号王台政府东侧、派出所对面 83130687
83131082
黄山经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黄山区康泰路99号 83123987
积米崖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南港路110号对面 83171732
珠海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铁山路99号 86610113
86610302
滨海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珠山西五路滨海街道办事处驻地 84121075
84121038
琅琊台度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度假区管委便民服务大厅 87119765
琅琊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琅琊镇海城路12号 84111068
大场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大场镇政府办公楼西院便民服务大厅 87141859
大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西南庄社区楼一楼 85111021
宝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宝山镇驻地(中心小学对面) 82132100
胶河经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河经济区便民服务大厅 82191528
临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两河路北端,小兰东村西 85198010
城
阳
区 城阳区就业服务中心 城阳区正阳路222号 87868546 87968318
城阳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明阳路东头城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验二小西侧) 87863053
流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安亭路流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西) 66915016
夏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银河路339号夏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白沙河桥)
西侧) 87871860
惜福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百福路惜福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惜福镇农业银行后) 87987115
棘洪滩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宏通路棘洪滩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西侧) 87801322
上马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凤仪路77号(街道办事处院内) 87812825
即
墨
市 即墨市就业服务中心 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88511629
环秀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长江路166号 88515643
通济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朝阳路157号 88529901
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新汽车站西北 88514469
龙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龙泉镇府前街1号 85589037
田横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田横镇红绿灯北 86503054
灵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灵山镇新兴路12号 84531139
段泊岚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段泊岚镇府前街112号 83561193
蓝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蓝村镇兴和家园院内 82590319
大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大信镇金泉雪达工业园 82571070
龙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即墨市龙山街道人和路20号 86585538
胶
州
市
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大楼裙楼五楼 82206587
洋河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洋河镇驻地365便民服务大厅 86200067
中云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泰州路南端煜鼎卧龙湾小区东侧 82225921
三里河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扬州西路31号 82211665
里岔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里岔镇政府驻地 86279257
里岔镇张应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里岔镇张应社区 85219136
胶西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胶西镇西祝村186号 85202918
胶西镇杜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西镇杜村社区服务中心(原杜村镇政府) 85230313
阜安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兰州东路111号 87238703
88050657
胶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莱镇人民政府驻地 88223753
胶莱镇马店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平路和37路交汇处 83222281
铺集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铺集镇澄月湖路 86266590
胶北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胶北街道香江大道88号 88277157
胶北街道北关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州市莱州路1号 82293679
胶东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胶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88263887
李哥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哥庄镇便民服务大厅 88287388
九龙街道云溪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兰州东路435号 87220320
九龙街道九龙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九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85253686
九龙街道营海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九龙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85261629
平
度
市 平度市就业服务中心 平度市杭州路48号 88322188
东阁街道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人民路东端东阁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楼 84357871
李园街道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人民路213号 88301016
凤台街道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经一路100号 88306609
同和街道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同康路25号 87312786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一楼西大厅 84351632
白沙河街道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园区路8号 83351008
南村镇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南村镇建设路15号 83395787
大泽山镇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大泽山镇泽山路36号 85371005
新河镇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灰埠驻地文化路飞翔大酒店路西 86391588
店子镇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店子镇政府四楼 85315890
蓼兰镇劳动保障所 蓼兰镇胜利路8号蓼兰镇党委现河桥南 84301679
明村镇劳动保障所 平度市明村镇胶东路139号 86320386
崔家集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平度市崔家集镇振华街99号 82382228
仁兆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仁兆镇驻地文化路仁兆中心小学对门 83381380
古岘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平度市古岘镇人民镇政府1楼 83361006
云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平度市云山镇景华街6号 83341079
旧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平度市旧店镇政府向阳路25号 85359025
莱
西
市 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莱西市烟台路79号 66039389
望城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望城镇莱阳路11号 88419789
院上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院上镇永安路8号便民服务中心 82431928
河头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河头店镇蓬水路11号 85491116
夏格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夏格庄镇新209国道与华庆路交汇西300米处 86431913
马连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马连庄镇吉庆路22号便民服务中心 85432396
姜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姜山镇阳春路与昌庆路交叉路口 86460808
日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日庄镇青黄路泊子村东50米处 83481190
店埠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店埠镇姜渚路与兴店路交汇南50米处道西 82465262
沽河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沽河街道水牛路19号 87453361
南墅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南墅镇青山路9号东山社区居委会 83434555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莱西市滨河路15号 88432345
水集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莱西市天津路与烟台路交汇东300米 88480629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