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5日讯(记者 王光营 实习生 江璇) 近日,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当年被录取的山东籍残疾大学新生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可达万元。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据介绍,资助对象是从2015年开始,山东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第二代),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大学生。
此项目分别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本资助不包含对残疾大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主要补助其必须进行的特殊适应性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等合理需求。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及其家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于近日到生源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具体报名方式、申请表、发放程序和咨询电话详见省残联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各地公告。
同时,省残联等各部门也希望有志帮助残疾大学生的社会各界,采取结对子或其他灵活形式,帮助残疾大学生鼓舞信心、继续努力,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对很多残疾大学生来说,更需要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残疾人身残志坚,但有时候会受到漠视和冷遇。哪怕一个微笑、一句贴心的话、一个实习岗位,都能给这些学生带来温暖,为社会增加正能量。
即日起,欢迎广大受资助残疾大学生或社会人士,向本报推荐或自荐,讲述您的人生故事,激励更多的人,具体信息可发送到396530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