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永宁路等片区棚户区322户改造启动签约

2015-11-02 06: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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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拆了,高阿姨和老伴让记者帮他们在老房子前合影留念。



  今年65岁的高淑贞家住永安路62号1户,在这间不到16平方米的小平房内,他们一家三口住了37年。面积小、房子旧,住起来十分不便。不过,让她高兴的是,今年她就要离开这间老房再买新房了。10月30日,记者从李沧区获悉,李沧区永宁路等片区棚户区322户改造项目,已于近日正式启动集中签约仪式。

  不足16平米小房一住37年

  高淑贞老人今年65岁,37年前,她在第二毛纺厂上班时,被分到永安路62号1户这个15.65平方米的小平房内。后来,她花钱将这间小房子买下,一家三口一住就是37年。记者在高淑贞老人家看到,小平房面积小而且低矮,大多时候阳光都会被对面楼房遮挡住,房内昏暗又潮湿。小平房前接上了一段小瓦棚,用来放置些生活用品。房内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洗衣做饭都要和全院住户共用一个水龙头,为节约用水,院内水龙头只在下午5点到6点才开,打水都要排队。冬天一刮风,小瓦棚直颤动,到了夏天,外边下大雨,屋里就下小雨。”

  孩子渐渐长大,高淑贞觉得一家人挤在这个小房子内生活越来越不方便,但又苦于没足够的钱买套新房,也只能凑合。2013年,听说自己家所在的棚户区将要被征收改造,高淑贞非常高兴,“早就盼着能将这一片棚户区改造,我们也可以住上新房了!”经过两年的准备工作,近日,李沧区永宁路等片区322户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集中签约仪式。10月30日一大早,高淑贞就和老伴来到永宁路社区居委会院内签约。

  一户一价两种补偿方式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收补偿实行一户一价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两种方式。以高淑贞选择的现金补偿方式为例,根据征收补偿方法,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包括被征收房屋面积、住房改善面积和房屋的公摊面积。高淑贞家的房屋面积为15.65平方米,按补偿方案,不足25平方米的可按照25平方米进行补偿。加上给予增加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后,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为35平方米。根据补偿方案,两项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计算,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房屋公摊面积补偿,为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乘以公摊面积比例(23%),这样计算,应补偿的公摊面积10.35平方米。高淑贞家房屋的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9073元,这样算下来,被征收房屋的征收补偿金为456825.55元。   此外,再加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5% 的奖励(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速迁奖励、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综合性补助等各种补助加起来,高淑贞老人共获得的补偿总额为555675.55元。高淑珍告诉记者,她现在已经开始到处看新房了,“我打算用这笔钱再买一个环境好点、面积适合老两口养老住的新房子。”

  记者了解到,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安置房屋位于蓝山湾等项目,均为现房。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交房后,一并通过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交房的被征收人,按照交房顺序,在电脑摇号的最末号以后轮候排序确定选房顺序号。

  文/本报记者 徐军 图/本报记者 张伟

  集中签约截至11月6日

  此次李沧区永宁路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范围包括永宁路7号、永宁路9号、永宁路3号、永安路58号、永安路60号、永安路62号、桑园路32号、34号、36号、38号、40号、42号、四流中路129号、135号、137号1户-8户、139号,涉及居民322户。

  集中签约期限为10天,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11月6日止。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交房,征收办对被征收人发放征收补偿款。集中签约地点在四流中路137号(永宁路社区居委会院内),联系电话84618592。永安路片区棚户区拆除后的空地上,将为周边居民建设绿地、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据悉,李沧区计划在2013至2017年启动6407户危旧房居民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已启动征收4246户。2015年,李沧区已完成乐亭路、四流中路、四流北路、永年路、北山、南渠六个片区的危旧房征收工作。计划推进汾阳路片区、永安路片区,并新启动600户的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楼山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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