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朋友找工作未果 诉求返还7万元"活动经费"

2015-11-05 11: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本报讯(记者 庄会良 通讯员 王晓  宋怡) 今年40多岁的李波去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了王伟,听说王伟很有能耐,李波委托王伟为儿子找工作。王伟声称能把李波的儿子安排进一家国企工作,但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李波遂分三次给王伟打了7万元钱用于办事。两个月过去了,王伟没能帮李波儿子安排上工作,并承诺将7万元经费返还李波,但之后并未返还。

  2015年5月,李波将王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委托被告为亲属安排工作,有当事人陈述、收到条、欠条等相互印证,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被告在收取原告款项后未能完成委托事项,已构成违约。近日,法院判令王伟五日内返款张波款项7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