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重庆中路690号阳光香蜜湖小区的徐先生向本报反映,因小区开发商不给提交供热材料,所以到现在还没给供暖。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岛城不少家庭都已经有暖流涌入,而该小区的居民却一直没有见到暖气,因此很多居民对此十分担心,不知道今年到底还供不供暖。而记者随后也从开发商处了解到,小区于今年8月底刚刚交房,今年是肯定供不上热了,因为根据合同约定,小区应于交房次年开始供热,所以并没有问题,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居民 新房供不了暖,今冬挺愁人
记者联系上徐先生的时候,他对小区里面今年供暖的事情还是十分无奈:“我们小区是今年8月份的时候交的房,现在家里一直在装修,但是在外面租房子的花销确实比较大 ,所以我们就想尽快搬进新房。但是现在发现小区里面并没有贴出通知,关于供暖的问题也一直没有消息,直到前几天有消息说这个小区今年冬天确实是不供热了,真的是挺愁人的,这个冬天又得在外面租房子住,要想住进新房子只能等到明年春天了……”
据徐先生介绍,现在小区里面已经入住了一部分居民,虽然没有进行统计,但是确实已经有人入住了,而对于今年供暖的问题,居民们对此还是十分困惑:“之前我们跟开发商交涉过,但是开发商说之前签过一个合同,上面约定说交房首年不供暖,有明确的条款,但是今年又颁布了新的供热条例,说是新建住宅要保证供热。我们也知道合同里面有这么一个首年不供热的条款,而前几天的时候,小区充水试压让小区业主看到了供热的希望,所以我们也很困惑,合同里面的约定和这个供热条例的条款到底应该哪个优先……”
开发商 合同在条例之前签的,没有问题
对于居民们反映的供热问题,记者联系了阳光香蜜湖小区的开发商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据其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小区今年确实是不供暖了,因为在交房时签的合同上面就有明确的约定,所以并没有问题:“我们这个小区是今年8月底交的房,合同里面明确规定了今年冬天不供暖的条款,而新的供热条例是在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以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我们也对小区进行过调查,因为是8月底才交的房,入住的居民其实没有几户,因为大部分居民家中还在进行装修,装修完了还要散味,所以现在也没有几户居民常住在小区里面,所以今年冬天确实是不供暖了,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4条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对于这个新的条例,记者也咨询了青岛市供热办的相关负责人孙科长,孙科长表示,所谓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一般情况下至少是两年,而对于开发商与业主之前签订的合同与供热条例条款内容不一致的现象,孙科长表示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对于大家的疑惑,记者咨询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孙元熙,孙律师表示,开发商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合同不是违反这些原则的话,合同里面的约定条款是没有问题的,而该小区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所以还是以合同约定优先。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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