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须虫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11月10日,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人大修法通过之日是该政策生效之时,并要求各地要抓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全国人大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在12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的话,只能“特事特办”采取不同于普通的立法程序。(本报11月11日A2版报道)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中最令人关注和最受人期待的内容,这项政策涉及千家万户的权益。但政策落地成为法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周期,如何缩小这个周期,需要修法加快衔接,从而最大限度规避政策过渡对正常生育秩序的冲击。此番全国人大表示,计生法如果12月底纳入修法程序的话,将采取“特事特办”办法,采用特殊的立法程序,缩短周期。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符合社会期待的表态。
在国家层面修法的同时,地方的立法也宜同步提速。国家修法重点是将政策写进法律,成为普遍准则和基本权益,而地方修法则着重于政策如何具体实施。比如,生育二孩要不要审批,如何管理、如何服务等,操作性更强,完全可以在地方条例的基础提出修改草稿,在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随即完善付诸地方人大审议程序。
更关键的是,“全面二孩”修法同步提速不能仅仅只是走程序,切实提高立法的质量,也尤为关键。从前年单独二孩的修法来看,由于各地立法不同步,导致具体执行各省份存在“时差”,从而争议不断,所以在修法过程中也需要吸取此类教训,形成相对统一的共识。其一,承认政策出台到立法过渡期的合理性,妥善处理过渡期符合政策者怀孕的问题;其二,强调国家修法生效日为政策生效的合法起点,最终在法律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可以简化成特定时间点作为判断合法二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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