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建立"河长责任制" 12条河道都有"河长"管

2015-11-14 08:25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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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北区获悉,该区在水清沟河等12条主要河道建立“河长责任制”,对辖区河道加强管理。截至目前,辖区内河道累计清淤8000多立方米,使水清沟河、湖岛河、昌乐路河、杨家群上游等12条河道环境改善显著。

  据介绍,“河长责任制”是由区主要领导任河道管理责任人,负责河道卫生保洁、设施管护及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区城管局主要领导任河段长,负责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河长制”建立后,区城管局针对河道管护任务制定了新的工作措施。有专人对河道每天巡查,监督向河道内乱排乱倒污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提高河道保洁标准,河底硬化部分参照道路保洁标准,定期对河道、截污点清淤及设施检查维护,保持河道整洁畅通。截至目前,各河道负责单位对辖区内河道累计清淤8290立方米、清理垃圾780余方。清淤后的水清沟河、湖岛河、昌乐路河等12条河道环境改善效果显著,河道内没有污水存留、无异味,河道两侧的道路整洁美观,河道的排水功能明显改善。(记者 赵健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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