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孙桂东) 从11月8日开始,岛城就提前进入热态运行,市民家中的暖气片摸起来已经比较热了。记者从青岛市供热办了解到,从11月16日零时开始,岛城将正式供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如果遇到家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市民可联系供热企业维修以及申请测试温度。
11月15日下午6时许,记者来到青岛能源集团金湾热力公司。记者在现场看到,供热站的两台锅炉正在运行,仪表盘上显示,炉膛内的温度已经超过了400℃,一次管网出水温度已经达到了67℃,回水温度40℃以上。青岛能源集团能源热电公司海丽楼换热站站长于世国说,从15日上午开始,他们就逐渐提高热水的温度,距离换热站较近的居民家中已经达到了22℃左右。到16日零时,所有居民家中的室内温度都将达到18℃以上。
于世国说,根据可能发生的低温天气,他们都做好了相应的预案。室外温度降到0℃以下,每下降1℃,控制室就会根据提前计算好的参数,相应提高水温,从而始终保证居民家中的温度能达标。
记者从青岛市供热办了解到,一些老旧小区,存在墙体保温效果差、供热设施老化等问题,正式供热还存在温度较低的情况。如果居民家中的温度不达标,供热企业需在一定时间内调试完毕。如果市民家中遇到不热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相关供热企业进行测温,并进行调试。
同时,市民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测温,如果属于供热单位原因,可以申请退费。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按照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于世国说,如果家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或温度不达标等问题,市民可以及时拨打服务电话,找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尽量不要私自放水,以免造成泄漏。
预防“暖气病”,教你四招
随着冬季供暖的开始,人们在暖气房中待久了可能会出现口唇干燥、咽部不适等症状,患上所谓的“暖气病”。海慈医疗集团保健科魏陵博主任为您享受暖气安全过冬支招。
房间温度要适宜 冬天室内温度在18℃~20℃是较为适宜的,如果温度过高,室内室外冰火两重天,人一出门,皮肤不能适应室外的寒冷,反而容易感冒。
室内湿度要适宜 住暖气房一定要补充水分,水能够带走人体产生的废物,人在相对湿度为30%至40%的环境中较为适宜,这可以用加湿器来解决。人可以喝开水、喝粥等补充水分。
室内应定时通风 尤其在学校、办公室等人口较多的场合,一定要开窗换气,既能使人头脑清醒,还能减少流感的传播。
一定要多见阳光 暖气再暖也代替不了阳光,晒太阳可以增加钙的吸收,避免骨质疏松,阳光还可以减轻人的抑郁情绪。
记者 郝园园 实习生 邱立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