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扎幼童续:童星沂蒙路幼儿园曾曝"猥亵女童"

2015-11-18 09:03   来源: 大众网综合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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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当地网络媒体琅琊网相关报道截图。



  近日,记者报道了临沂闵女士投诉孩子在临沂童星沂蒙路幼儿园遭老师针扎事件。17日,闵女士再次联系记者,称有其他家长也发现自己孩子身上有类似针扎的伤痕。而在其他媒体采访时,涉事幼儿园老师又称“以命担保”没有扎孩子。记者在临沂童星沂蒙路幼儿园探访时发现,幼儿园相关场所缺少监控设备,事实真相到底如何难于确认。记者同时发现,该涉事幼儿园所属的“临沂童星实验学校”旗下另一家幼儿园曾与2011年发生“4岁女童在校疑似遭猥亵”的事件。

  疑似有更多孩子受到针扎学校已报警

  17日,记者再次联系到闵女士,闵女士称事情还没有新的进展,但是最近也接到过这家幼儿园其他家长的电话,称自己的孩子身上也有红点,和闵女士孩子身上的一样。“其他家长不能确定孩子身上为什么会出现红点。”闵女士说。

  不过,闵女士表示:“不管其他孩子身上的红点是不是针扎的,我还是希望学校能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消除我们的质疑。”闵女士说,“不管怎么样,事情已经发生了,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孩子身上的红点真的是针扎的,我不需要学校的任何赔偿,我只想让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老师给予惩罚。这样的人不能继续留在学校里,更不能作为孩子的老师。”

  临沂童星沂蒙路幼儿园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事情已经开始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派出所这几天也一直的调查取证,还是希望通过法律来还原事件真相。如果事件的调查结果真的是老师所为,学校也不会容忍这样的老师。

  涉事幼儿园寝室没安监控

  家长质疑出事儿信谁的?


  在孩子遭针扎事件真实与否的判断上,缺少了重要的一环,也就是孩子在幼儿园上学期间的监控视频资料。临沂童星沂蒙路幼儿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学生的寝室里确实没有监控设施,但是这也主要是考虑到老师的个人隐私。

  学生寝室的视频监控为何会涉及到老师的个人隐私,幼儿的安全是否应该放在学校工作的第一位来考虑,学生家长对此提出疑问,认为学校应该在寝室和教室里安装监控设备,增加校园监控数量。

  有不少家长表示,孩子在幼儿园受了委屈也不敢回家说,究竟是不是老师扎的自己也拿不准,而且其他地方的幼儿园也时有虐待孩子的事情发生。学校没有监控,这就是对孩子监管的缺失,学校在教师、寝室等孩子经常活动的场所安装上摄像头,“这不仅仅是对孩子安全的监护,也是对老师监管。”一名正在等待接孩子的家长告诉记者。

  “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幼儿园老师都被曝出打孩子、虐待孩子,这让我们家长心里很忧心,我们需要学校的声音给我们这些家长一个真相。”正在接孩子的贺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有监控的话,一查就能查出来,现在没有监控双方都没有说服力。

  涉事幼儿园为当地最大民办学校集团

  曾发生“4岁女童或被猥亵”丑闻


  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涉事幼儿园“临沂童星沂蒙路幼儿园”是当地最大民办教育集团“临沂童星实验学校”旗下27所幼儿园中的一所。在其官网中介绍“学校始建于1994年11月16日,现拥有两所小学:童星实验小学、童星滨河小学;一所幼师学校:童星幼儿师范学校;二十七所幼儿园(在建六所)”,学校荣获“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连年被评为省、市、区教育先进单位、全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团组织、招生先进单位等。

  记者检索时同时发现,同样是这家民办教育集团旗下的“童星实验学校南校区幼儿园”,曾与2011年7月份被曝出“4岁女童在幼儿园疑被猥亵”的丑闻。当事女童家长提供有相关法医鉴定,证明该4岁女童“外阴部皮肤粘膜损伤;根据损伤性状分析,猥亵行为或性行为可以形成该损伤。”从网络相关报道看,这名女童也是在童星幼儿园全托入园,“当时孩子说,是被人从自己房间的床上抱走的,你的看护人员在哪里?事发后,我们想调监控,但是令人吃惊的是,校内竟没有监控设施。另外,我们来接孩子,从来都没有人来核实身份。这么多的漏洞,你怎么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涉事家长朱女士也曾这样质问过童星实验学校的管理漏洞。

  虽然涉事家长已经报警,但是警方迟迟未予处理。记者未在发现此事的后续报道。

  【事件回顾】

  网曝临沂一幼儿园老师针扎孩子 老师以命担保未扎学生


  大众网临沂11月13日讯(记者 李龙 林鹏)昨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上学时被夜班老师用针扎,引发广泛关注。对此,幼儿园予以否认,并表示已经报警,正准备材料走法律程序。大众网记者从兰山区教体局了解到,教体局正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孩子母亲:孩子不愿意睡觉 被夜班老师针扎

  13日上午,大众网记者采访了事件当事人闵女士。闵女士称,今年9月份,孩子小华(化名)上了幼儿园大班。因为平时比较忙,她便报了童星幼儿园沂蒙路园的全托班,只有周末才去幼儿园接回家住两天。

  11月8日下午,闵女士在给小华剪指甲洗澡时,发现小华脚上有几处小疤点,小华告诉她是夜班老师针扎的。随后闵女士检查发现,除了脚上,腿上以及屁股上也都有类似小疤点。第二天,闵女士来到幼儿园了解此事时,幼儿园一位姓王的副园长告诉她,小华身上的小疤点是蚊子叮咬后留下的。由于不接受园方的解释,并且无法调取到相关监控,闵女士便前往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法医鉴定。闵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在检查完孩子的身体后,医生告诉她“不像是蚊子咬的”,但鉴定的最终结果还需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

  大众网记者在与小华交谈时,小华称小疤点是夜班老师用针扎的,他被扎的时候还流出血。闵女士称,小华经常晚上不愿意睡觉,夜班老师要把小华抱到大床上与老师同睡,小华不愿意,老师便用针扎了孩子。

  夜班老师:孩子睡觉很早 以命担保未做此事

  13日上午11时许,大众网记者来到位于平安路与沂蒙路交会处的童星幼儿园。负责照顾小华在校住宿的夜班老师孙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之前并未注意到小华身上的小疤点,直到小华家长找来才知道此事。孙女士称,小华白天不爱睡觉,晚上一般睡觉很早,并不存在抱着小华同睡的情况。小华身上的点有可能是宿舍垫子潮湿引起的,也有可能是蚊子咬的。同时,她以性命担保,未用针扎过小华。

  童星幼儿园沂蒙路园副园长王海娜则告诉大众网记者,闵女士找到幼儿园后,园方向小华的班主任和夜班老师进行了了解,但是两人均表示没有用针扎过小华。由于园方并未在宿舍区安装监控设备,因此无法调取相关监控。幼儿园也曾经陪闵女士前往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鉴定,并录了音。据幼儿园出具的录音内容显示,医生称“不像是针扎的”。但在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法医鉴定时,童星幼儿园并没有陪同闵女士前往。目前,童星幼儿园沂蒙路园已经报警,并准备材料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大众网记者向兰山区教体局咨询后了解到,幼教部已经安排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一杨姓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如果事情属实,将根据严重程度对老师以及幼儿园作出相关处罚,但最终如何处理还需要根据司法部门出具的调查结果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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