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网上注册公司 折腾4遍才通过预审(图)

2015-11-26 09:47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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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公司服务平台截图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在济南注册公司,现在都得先到网上进行预审,这样市民可以少跑腿。可是腿少跑了,时间可不一定能省下。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光预审就反复提报了四次,最让她生气的是,明明已经按照第一次的预审意见修改了材料,等预审再次被驳回的时候,居然又有了新的理由。

  市民抱怨:

  折腾四遍才通过预审,每次都得等三五天


  从11月初开始,市民刘女士一直在为注册个公司忙活着,光网上提报这一项,她就等待了将近20天,其中反复提报四次。

  据刘女士介绍,她想在济南市槐荫区注册一个公司,在为公司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后,就需要到工商局的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登记的预审。

  “我按照规定提报了相关的材料之后,就开始等待预审结果”,刘女士说等了三四个工作日之后,她第一次提报的材料被驳回,“第一次驳回时的预审意见中,写的是公司的章程里面有两处错误,需要改正。”

  于是,刘女士就根据要求开始进行修改,并进行第二次提报“,这次提报由于我的失误,要修改的两处错误我只修改了一处。”刘女士告诉记者,又是三四个工作日之后,她的预审材料又一次被驳回。

  “这次被驳回之后,槐荫区西市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给我打来了电话,这一次又有了新的驳回理由,他们又说房屋租赁合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都需要签字上传。”刘女士表示:“如果这个租赁合同有问题,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告诉我呢?我又问工商所的人能不能带着公司股东、法人、房东去现场办理,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改,工作人员也说不行。”

  于是刘女士又一次提报了材料,“因为我的手机像素不行,我就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有签字的那一页进行了拍照上传,其他的页上传了电子版,就因为这个,这一次又被驳回。”没办法,刘女士只好进行了第四次提报,这次提报之后,她向济南市工商局和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了投诉,“我实在是等不了了,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不给我通过呢。”

  记者调查:

  是否实行一次性告知,大厅工作人员不太清楚


  “我觉得办个事怎么这么麻烦,我在天桥区同时注册了一个公司,提报的材料都是一样的,在天桥区发票都已经买出来了,怎么在槐荫区就连预审都通不过呢?”刘女士表示,在天桥区办理同样业务的时候,如果有点细微的问题,可以到现场进行更改,这样的话,效率就会提高很多。

  “从网上预审,只能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寥寥几句的意见,总不如现场进行沟通的好,而如果对方一次性说不明白的话,我可能就要等个3到5天之后,太浪费时间。”

  记者了解到,在精简行政审批,方便群众办事的背景下,不少单位都已经实行了一次性告知的制度。所谓一次性告知,是指工作人员需要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有关办事的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具体要求,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不予办理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原因和理由。

  25日,记者以办事人员的身份咨询槐荫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大厅的工作人员时,对方表示,在网上提报材料后,会由辖区工商所进行预审。当记者表示因为比较着急,希望预审不要耽误太多时间,询问槐荫区市场监管局的注册大厅及各工商所是否有一次性告知的制度时,对方表示,目前没有实行一次性告知的制度,但基本都会一次性告知。

  部门回应:

  出现不同驳回理由,或是第一遍没看出错误


  济南市槐荫区以及槐荫区的各个工商所,真的没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吗?对此,槐荫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大厅一科王科长表示,槐荫区的企业注册目前实行的就是一次性告知制度。

  王科长表示,目前济南市工商局的企业注册已经实现了百分之百的网上预审,而网上预审的目的,就是让材料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在预审通过后,到刘女士拿证,承诺是5个工作日完成,但是这之前可能会因为预审不通过,导致办理时间较长。“我们每个工商所每天要审核100多份预审材料,而系统设置的是根据提报的时间审核材料,并不会因为是之前被驳回的就提前审核,因此每一次重新提报后都需要等待3到5天。”

  至于刘女士的材料被多次驳回,王科长认为,有可能是提出预审意见之后没有改全,或者是提交的材料不一样了。因为驳回以后,市民需要把所有的材料都重新上传,因此刘女士每次上传的材料都有可能和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样,才会造成由于不一样的原因被几次驳回。

  对此,刘女士却不能赞同:“我这几次上传的材料,都是一样的,区别就是根据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而且我一开始就上传了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次的预审意见中,也根本没提到这个租赁合同需要签字的事。退一步说,如果我真的在第一次没有提报房屋租赁合同,那也应该在预审意见中提出这一点,可是也没有。”

  对此,王科长表示,造成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是工作人员第一次没有审核出这一错误。“如果市民对工作人员的办理有意见,可以找局里的纪检部门,我只负责对业务进行解答。”

  在投诉之后,刘女士的预审终于通过了。“25日,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还给我打电话问我对投诉办理是否满意,我实在是无法说出满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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