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军荣
登山需要什么?除了勇气、体力、技能和装备,从2016年1月1日起,还得有一张“准入令”—— 在四川,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需要先申请通过批准。1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第303号省政府令,公告最新修订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6日《华西都市报》) 近几年,四川境内登山事故不断。2011年10月2日,浙江金华2位登山者在松潘雪宝顶海拔约4800米处突遇雪崩,造成1死1伤;2012年1月27日,福建驴友陈致在四姑娘山三峰顶峰附近跌下山崖身亡;2014年1月4日,29岁的广州人伍凤晶在四姑娘山双桥沟尖山子登山时下撤途中发生意外,岩钉脱落坠崖身亡……从保护生命安全的角度看,登山实施“准入令”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负责。
登山实施“准入令”,显然不是想要刁难人,一方面体现出主管部门逐步从对登山活动的管理转变为对登山活动的服务,另一方面则更能够保障生命安全。事前进行申报,意味着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掌握登山者的基本信息、活动日程、联系方式等,一旦登山过程中发生意外,救援可以更快更有效。前几天,《陕西省旅游条例》在修订时,拟规定组织者要提前5日备案,不备案的话,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处罚,也是同样的道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这绝不是件轻松的事,存在着极大的危险性,如果事先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具备登山条件而贸然前行,无疑是在玩命。无论是陕西的《陕西省旅游条例》,还是四川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其中的“限制”规定均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负责。虽然从表面上看,个体的自由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却增加了安全性,更体现了极强的“服务意识”,这是对登山活动的服务,也是对自然环境的最大保护,希望在今后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