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30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自2015年11月26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发生重污染天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安排专人,持续保持与市气象台沟通,密切关注天气系统变化发展情况,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预警会商工作,分别于29日、30日上午通过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青岛环境监测微博以及短信等渠道发布2次预警提示信息。
根据值班监控情况,青岛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于29日下午17时达到170,四级,中度污染,19时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31,五级,重度污染,并保持在重度污染水平。截止到30日上午10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71,五级,重度污染。
经与气象部门会商,30日,青岛市受弱高压前部影响,气象扩散条件不利,且湿度较大,市区出现大雾天气,本地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扩散条件下逐渐积累,导致污染持续。预计12月1日夜间至2日白天,本市迎来较强冷空气,冷空气前锋过境时段,狭带上游污染物传输到本地,市区空气质量仍将出现短时重度污染。随着冷空气整体东移南下,气象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
从目前情况判断,预计此次空气污染达不到《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规定的黄色预警条件,但污染持续时间较长,污染程度较重,建议广大市民外出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性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尽量不组织学生集体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持续加密与市气象台的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实时发布相关数据信息。
预警启动后,会同气象部门对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进行加密监控,跟踪污染物浓度变化,每4小时从气象台获取最新气象情况,并进行污染气象会商,每2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有关人员发布一次AQI实时数据。必要时,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
通讯员 王诺 方渊 文 徐圆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