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流动充装液化气 被行政拘留10天(图)

2015-12-02 11: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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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上午,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会同城关派出所民警,对李某在南京路无证流动充装液化气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当场扣押运输车辆1部、液化气钢瓶15个、充气枪1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某被行政拘留10天。记者了解到,这是平度市开展打击非法充装点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取缔73处液化气非法充装点

  经查,李某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液化气源,在未办理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采取流动充装的方式,主要给小饭店及村民充装液化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查处时,15个液化气钢瓶中,有11个属于已经报废的钢瓶(螺丝瓶),另有1个50KG的储罐及3个已充满气的钢瓶。经调查询问,李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份以来,根据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平度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思路,部署开展了“无证经营和非法倒灌经营液化气整治月”行动,建设、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分工,坚决打击非法充装点,对检查发现的气瓶及其他非法从事倒灌经营液化气的物品一律由属地派出所依法予以查扣、收缴。目前,全市已取缔非法充装点72处,查扣液化气罐275个,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充装液化气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充装、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防止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自8月20日开始,平度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思路,部署开展了“无证经营和非法倒灌经营液化气整治月”行动,对初步排查摸底的73处液化气非法充装点坚决予以取缔。

  多部门配合,整治行动显成效

  据悉,此次整治月行动确立了“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工作思路,限期完成清理取缔工作。8月中旬,城建、安监部门会同明村、云山等镇政府取缔非法充装点24处。8月20日,古岘镇政府会同城建、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该镇区域内存在的6处非法充装点进行了依法取缔。

  9月份以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南村镇政府依法取缔非法充装点2处,查扣液化气钢瓶3车100个;新河镇采取逐村排查“一个不遗漏”、坚决取缔“一个不放过”的方法,取缔非法充装点18处,查扣液化气钢瓶40个;田庄镇政府对辖区内12户非法倒罐经营液化气户进行取缔,共查扣15公斤燃气钢瓶38个,5公斤燃气钢瓶2个,倒灌工具二套;南村镇、明村镇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取缔非法充装点6处。

  公安参与,打击震慑

  在这次行动中,公安部门全力参与清理取缔工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气瓶及其他非法从事倒灌经营液化气的物品一律由属地派出所依法予以查扣、收缴。针对南村镇朱家庄非法充装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行为,南村派出所配合开展3次打击,8月31日查扣钢瓶40个罚款6000元,10月27日没收钢瓶15个,11月12日查扣钢瓶16个并罚款1万元,彻底取缔该非法充装点。

  11月21日,城关派出所配合查处无证流动充装点行为1起,查处的15个液化气钢瓶中,有11个属于已经报废的钢瓶(螺丝瓶),另有1个50KG的储罐及3个已充满气的钢瓶。当天,依据妨碍社会公共安全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

  据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开展取缔工作,依据行业管理职能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各液化气站不得向未取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承担企业责任。

  目前,全市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倒灌液化气户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步,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取缔非法充装点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液化气经营市场规范化发展。

  文/图 记者 禚佩佩 通讯员 范德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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