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3日消息 “我方认为,超市在此次案件中应负有全部责任。”“原告方没有确凿证据,所以我方不需要赔偿。”……今天,在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模拟法庭辩论赛,通过对真实法庭的模拟,宣传宪法以及其它法律的具体法律法规,鼓励全体学生学法懂法,并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案例主要是以两名小朋友维权为主,其中穿插了宪法、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市北区实验小学大队辅导员隋嗣龙告诉记者,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选自学校自主研发的校本教材《法在我身边》,并进行了适当改编。主要内容为两名小朋友去超市买东西,走出超市后发现货物与小票不符,有一款未购买货物出现在小票上,因怀疑超市存在多收费行为,两位小朋友返回超市并与工作人员理论,结果僵持不下发生争吵,并被保安赶出超市,在争吵过程中,两名小朋友受到轻微擦伤。因此,两名小朋友将超市告上法庭。
记者在模拟法庭上看到,这次活动模拟的是真实法庭的环境,并依据庭审具体操作程序,修改制定出了一套合理可行的、适用于小学生的模拟法庭辩论会流程,双方分为原告、被告,分别呈现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在观点中应用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为自己所支持的观点做出有力辩护,辩论现场非常热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因此,我方认为超市对两位原告当事人进行了语言和肢体上的侵犯,其做法极其不当,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代理人辩护陈述道。
面对原告代理人的陈述,来自六年级4班的被告代理人高洁也找到了法律条文去反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第23条规定: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高洁告诉记者,自从接到老师布置的模拟法庭案例以来,她自己从网上搜集相关法律知识,最终找到该用哪个条款去应对案例。
“为了让学生们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上,本次活动只设立了主持人、审判长和双方的辩护代理人这些角色,分别是由学校红领巾社团——蒲公英普法团成员担任,辩论会中,他们充分运用所查询到的法律条款进行辩论,从而有效地普及法律知识,诠释具体法律条款的适用条件,进而提升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律意识。”隋嗣龙告诉记者,接下来,学校还将把模拟法庭辩论会录制成视频,组织开展学习宪法知识的主题班会,让更多学生在共同学习和讨论中增强法制观念。
文/图 游潇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