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4日讯(记者 郝园园 实习生 邱立赫) 近日,本市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4个等级。预案要求,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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