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修车费对方却说没见钱 没留证据险被赖账

2015-12-22 08:2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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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赵先生开着车不小心碰了别人车,赶紧道歉,并且掏钱为对方维修车 。没想到修完车后,对方竟然一口咬定,没见着钱!在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部分负事故全责的市民会提前垫付一些费用。但如果没有留存好证据,就容易在后期索要垫付费用时产生纠纷。

  记者从黄岛区人民法院官微了解到,2014年5月的一天 ,原告杨先生(化名)驾驶小轿车与被告赵先生(化名)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赵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杨先生不负事故责任。因赵先生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过交强险和商业险,后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修车费2640元。

  赵先生的责任,赵先生已经掏钱了,为杨先生垫付了维修费。那为何杨先生还把保险公司告了呢?原来,杨先生说自己没收到钱。赵先生到底给没给钱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赵先生提出自己已为原告垫付修车费2000元,保险公司的2000元车损理赔款应付给他,态度非常诚恳、坚决。办案法官询问杨先生的律师后发现,杨先生对赵先生为其垫付修车费一事不予认可,杨先生提出,修车发票在自己手中,怎么可能是赵先生垫付的修车费?

  这一下子,陷入了一笔糊涂账。一个说给钱了,一个人说没给钱,而且两人态度都挺坚决。赵先生表示,“钱确实是我垫付的,但我手中没有证据。他的修车费我垫付了2000元,现在说我没给钱,没有良心了,剩余的640元我也坚决不给他。”经过法官询问,赵先生表示刷的工资卡,并提交了一份刷卡2000元的银行流水。

  但是,杨先生并不承认收到这个钱,在法官询问时,他还表示,“如果赵先生有笔1万元的刷卡记录 ,是不是我应该还给他1万元,他那2000元关我什么事?”法官经查询发现,修车的4S店也处于半关闭状态,到底怎么办呢?办案法官经多方联系,依法调取了4S店会计记账凭证,上显示该2000元付款人系被告赵先生。杨先生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当时认为他没有任何垫付的证据,而且修车的4S店几乎倒闭,账目也被相关部门封存,没想到还是被法官查了个水落石出”。

  黄岛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如有垫付款项务必留好凭证。本案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赵先生赔偿杨先生因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640元,其中已付2000元,还需要付640元,而保险公司的赔偿则由赵先生去领取。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纠纷后,如有垫付款项,应要求对方出具收到条或保留好打款凭证、发票、医疗费单据等有效凭证,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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