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威海12月21日讯 (通讯员 马雪涛 翟姜娜 马丽娜 记者 王晓青) 朝夕相处的妻子突然有一天从30岁变成40岁,名字也不是真的,连结婚证都是假的,甚至被人堵到家门告知房子也不是妻子的。对于威海的刘先生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更可怕的是,妻子用自己的身份证借了20多万元。近日,威海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女子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4年,蔡某与刘先生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之后交往同居。一年后,两人照了结婚照,蔡某找人用“林某”的名字办了假的结婚证,出生日期也由1973年改成了1983年。就这样,蔡某与刘先生两人结婚生活了8年。期间,蔡某谎称自己家境优越,父母和哥哥是房地产公司的董事,有好几套房产,现在住的高区某小区的房子便是其中之一。而实际情况是,蔡某在同一小区租了两套房子,一套自己住着,另一套说是她母亲的。
据蔡某称,自己为了维持这段感情跟母亲和哥哥借了20多万元,全部花在了刘某身上。以前刘某家有个冷藏厂,靠贩卖鱼虾谋生,2012年冷藏厂关闭不再经营,两人搬到高区居住,平日里生活奢华,没工作没收入,没钱了蔡某便又想法在外面借。她打着冷藏厂周转钱款的幌子,以林某的名义先后向房东马某、市场商贩李某、饭店工作人员王某、李某某等借款2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蔡某借钱时用刘先生的身份证打的欠条,落款也用伪造的“某某水产”、“某某食品厂”、“某某海洋培养基地”等名称。直到一天房东马某上门要钱,刘先生才发现自己被蒙在鼓里。原来,两人在一起8年时间,刘先生一方面因为蔡某推脱父母工作忙,另一方面觉得蔡某家境优越自己有点吃软饭的意思不愿去丈母娘家,一直未曾见过蔡某的母亲和哥哥。东窗事发后,刘先生在家人的协助下报警。
法院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事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用虚假的姓名、虚构的欠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蔡某积极退赔18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蔡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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