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12月底将完成青岛钢铁、海湾、红星三大集团共6家企业的搬迁停产工作。为此,青岛市环保局制定了《青钢海湾红星等企业老厂区关停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防范污水偷排、危险废物偷倒、突发环境事件、防止持续污染四大工作目标,确保绿色搬迁、绿色利用。
青岛市环保局督促企业编制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组织搬迁企业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进行全面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等处置的监管。据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企业关停搬迁期间,青岛市环保局两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加密检查频次,要求生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随意停运,生产停止后,必须将产污设施和污水管道彻底清洗并进行处理后,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停止运行,污水设施残存污水必须转运至新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禁止随意排放。环保部门严防危险废物偷倒,通过搬迁前认真排查,摸清企业危险废物搬迁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监督企业及时依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环保部门组织搬迁企业对厂区的环境要素进行检验监测,督促企业排查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督促企业制定防控措施。组织搬迁企业开展厂区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制定污染场地修复治理方案,经验收合格达到标准方可进行开发利用。(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孙俊杰 孙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