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市出台家政服务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共涉及13个工种。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的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已经获得某工种职业资格的,参加另一工种培训还可获得补贴。
更换或升级培训有补贴 为解决部分家庭服务业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2012年至2014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项目,年均培训1万余人,全面提升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启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政策,规定在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登记的家庭服务机构,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鉴定补贴。同时明确: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家庭服务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可再参加一次不同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提高层级培训。
13个工种纳入补贴范围 新一轮的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政策主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规定进行,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同时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常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培训的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市场需求确定并适时调整,此次列入政策补贴目录的涉及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13个职业(工种),分别是: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 (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保洁员、插花员、茶艺师。以家庭服务员为例,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800元、900元和1000元,鉴定补贴分别为140元、160元、220元。其中补贴金额最高的是中式烹调师和西式烹调师的高级资格,均为1500元。同时,对社会需求量大、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家庭服务业岗位,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项目式培训。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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